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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1日星期六

廣告評論

  這篇是一個零食廣告,,這廣告是用來向公眾推銷公司的產品,這廣告的設計雖然沒有文字的講述,但能夠很深刻的留下我們的印象,因為它用了一個較驚嚇的設計。
  這篇廣告主要用了黑和白兩種很強烈對比的顏色製造出一個很搶眼的效果,能夠引起讀者的注意。加上廣告用了很少的文字去表達明確的信息,能夠防止吸引到讀者後因太多的文字而失感興趣,而不看這廣告。
  在廣告中,背景是一個入夜的景象,在一個漆黑的家中,有一個女子在吃著「TimTam」的巧克力,看著電視。在廣告中,用了一個家喻戶曉的一套電影「貞子」來演繹。(「貞子」是一套電影說有一隻名為「貞子」的鬼,從電視裹爬出來,把活生生的人捉入電視機裹,跟她在電視機裹生活,把它們活生生的困住。)在廣告中能夠看到那女子被貞子捉住,但今次所捉的並不是人,而是她的巧克力。這表示出本身被人所吸引的貞子,也被巧克力的吸引力吸引著,顯示出「TimTam」有多吸引多好好。在廣告中,能夠見到那女子冒著被貞子所捉的危險,也要保護著她深愛的巧克力。從她的動作中,能夠看到她很辛苦地捉住她的巧克力,用著兩腳也要擋著貞子的搶略。在廣告中指細地看亦能顯出巧克力對她的重要性,在廣告中看到女子驚得叫出來,在平面廣告中雖沒有聲音,但從裂開了的玻璃,能夠感到她冒死保護。而這些表達方式較為誇張,較為深刻。
  在廣告中巧克力按照原先的大小並不能放大,如果能夠把那包巧克力轉為彩色的話,就能夠更加吸引到讀者的注意。但在這廣告中,巧克力的品牌並不能夠突出來,只能夠帶出貞子都搶巧克力的意思。  但是這廣告是很生動、簡明、較吸引的。因此是一個挺好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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